论医疗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从近期方案到远期设想
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已有较为广泛的应用,且仍在快速发展.医疗也是最适合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领域之一.我国应明确医疗人工智能的监管范围和方式,建立适于人工智能发展的法律规制体系.近期来看,医疗人工智能仍属辅助性工具,在准入时尚无必要确保其可解释性,但应将医疗人工智能的使用纳入知情同意程序,厘清产品责任和医疗过失侵权责任的适用关系,以人类医生的医疗水平设定注意义务,并明确具体情境下过失的认定方法.远期来看,医疗人工智能将逐步在部分医疗领域内替代人类医生,享有决策主导权,此时应确保医疗人工智能的可解释性,要求医疗人工智能进行服务前的专项资质认定,建立医疗人工智能的复数决策机制,设定统一的注意义务标准,并确保人类的必要参与.
人工智能医疗、近期方案、远期设想、法律规制、技术黑箱
本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重点攻关项目“《中医药法》及其配套规章的风险防控机制研究”;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风险视阈下《中医药法》的实施机制研究”
2020-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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