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诉讼中民事诉讼规则之准用——兼评《行政诉讼法》第101条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论我国行政诉讼中民事诉讼规则之准用——兼评《行政诉讼法》第101条

引用
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出于立法技术上的考虑,普遍允许在行政诉讼中准用民事诉讼规则,并在准用方式上逐渐由概括准用向具体准用过渡.尽管我国《行政诉讼法》对此最初并未规定,但司法实践中一直通过前后两个司法解释的规定参照民事诉讼规则,直到新法第101条正式确立这一制度.但该条的问题在于:一是对可准用范围的不完全列举仍属于概括准用,需要法官、检察官耗费精力找法;二是“适用”的表述使得他们只能被动地援引法条,无法真正结合具体案情决定准用问题;三是旧法司法解释的准用性规则并未废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本条的适用.这有待未来出台专门司法解释对相关条款作明确列举,对相关表述作扩大解释,并确定各种规则的先后援引顺序.

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规则、准用性规则、适用

DF74(诉讼法)

2017年江苏警官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面上项目“我国行政诉讼中民事诉讼规则准用问题研究”2017SJYSQ08的最终成果,同时受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资助项目TAPPPPZY2015C203;2015年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资助项目,江苏警官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JSPI17GKZR401

2019-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18-12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行政法学研究

1005-0078

11-3110/D

2018,(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