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6.06.004
行政裁量可接受原则
通过案例研究方法对“唐慧案”进行分析,推导出作为立论基础的假说——非以制定法形式存在的“行政裁量可接受原则”。这一原则在裁量执法中适用的现状表明,一方面,它具有达成社会秩序、有效实现个案正义、更新法治行政理念和建立服务型政府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它具有隐匿性、模糊性、不确定性和局限性等缺陷。这一原则并不是个案所有,而是具有普遍有效性。
假说、行政裁量可接受原则、普遍有效性
DF3(行政法)
2015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行政裁量可接受原则研究”15BFX003;广西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科学研究启动基金项目“中国行政裁量判断原则研究”。
2016-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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