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6.05.012
德国行政程序法法典化的发展
德国行政法的发展过程中,受到早期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的影响,使得一般行政程序法的法典化进程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逐渐得以实现。在随后40多年的实施过程中,为了和不断发展变化的行政活动相适应,法典化的行政程序法虽然也经历了一系列的修改,但是关于法典化改革的呼声却从未间断。尤其是在经济、社会以及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有效应对信息行政、电子化行政以及多元化行政活动形式带来的挑战;如何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协调本国行政程序法与欧盟法之间的关系;如何在权利救济方面更好地将行政复议程序与行政诉讼衔接起来,成为德国行政程序法典化发展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行政程序、法典化、德国、欧盟法
DF3(行政法)
2016-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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