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4.03.008
公私利益的平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公法救济模式之构建
司法实践中,私法处理模式处理因忽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身的行政性,引发诸多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兼具公法和私法特性,属于行政合同,基于公私利益平衡的考量,应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整体纳入行政诉讼程序审理,选择公法救济模式,构建契合此类纠纷特点的司法规则。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私法救济模式、公法救济模式
DF38(行政法)
2014-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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