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2.03.009
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之实然状况与应然构造——兼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司法监控
我国行政法学者和司法部门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关注多集中于其是否属于受案范围,一方面由于缺乏对法治国家司法审查制度的系统研究,致使对一些重要概念的认识错误在学界滋生;另一方面使得司法实践中未能切实解决涉及抽象行政行为诉讼案件的受理问题.各地法院针对涉抽象行政行为案件莫衷一是的作法,极大地破坏了法治统一,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公民对司法的信仰.对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司法审查有其正当性根据.
受案范围、检讨、必要性、路径选择
DF74(诉讼法)
2012-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