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7.03.009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行为及其法律救济
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项目申请人对科技部不予立项的决定不服发生争议的情况时有发生.基于行为主体、项目经费来源、公共利益、行为本质、权利义务的特殊性等因素的考虑,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公权力行为.立项行为属于高度专业技术性的决定,因此不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内.建议建立科技部内部申诉制度,项目申请人可以向科技部提起申诉,要求科技部对不予立项的行为进行复审.
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法律救济
DF3(行政法)
国家软科学科技开发项目2006GXR00007
2008-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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