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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0078.2007.02.019

诉讼期间行政执行双轨制的坚持和完善

引用
关于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我国在实践中实行双轨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为,在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行政机关无强制执行权而要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行为,在诉讼期间原则上停止执行.这种双轨制总体上符合行政法治实践的要求,也是合理的,应继续坚持,但也应做适当修改使之更加完善.

行政执行、双轨制、依法强制执行、依申请停止执行

DF74(诉讼法)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060390350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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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研究

1005-0078

11-3110/D

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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