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7.02.001
构筑建设和谐社会健全的廉政法制体系
腐败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首要因素.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法制建设;适应形势发展,应深化对"腐败"概念及其新特征的认识,需要从"广义腐败论"的视角重新界定"腐败"定义;致力于构筑建设和谐社会健全的廉政法制体系,需要从健全领导干部决策程序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法制建设,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司法廉政法制建设,建立并完善公务人员金融实名制和家庭财产申报等方面入手,以便从体制上和源头上遏制腐败.
和谐社会、腐败新特征、廉政法制体系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