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确认——对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思考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0078.2006.04.022

网络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确认——对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思考

引用
@@ 案件简介 2004年雅典奥运期间,深圳市计算机系统T公司于7月28日开发推出QQ2004奥运特别版聊天软件系统,并安装在该公司的网站上供互联网用户下载使用.在该聊天程序登录界面、聊天操作界面右上角及聊天内容窗口界面上,使用了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湖南省张家界市S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4条第2款"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的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经过调查取证、当事人陈述申辩、告知当事人有听证权利等程序后,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10条的规定,以S工处字(2004)第81号对T公司做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40 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网络、违法行为发生地、工商行政、奥林匹克、标志、当事人、保护条例、商业目、计算机系统、互联网用户、张家界市、雅典奥运、听证权利、软件系统、侵权行为、聊天程序、调查取证、登录界面、窗口界面、处罚决定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37-14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行政法学研究

1005-0078

11-3110/D

2006,(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