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6.04.021
联邦咨询委员会法
@@ 第1节 短标题
本法可引作"联邦咨询委员会法".
第2节 问题与立法目的
(A)国会发现,已有诸多如委员会、专员、理事会之类的团体被设立,以为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中的官员和机关提供建议,并已成为对联邦政府提供专家建议、想法和多元观点的有用的和有益的方式.
联邦政府、咨询委员会、专家建议、行政部门、理事会、多元观、团体、立法、机关、官员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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