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6.01.013
个人信息保护法制管窥
现代意义的隐私权乃是一种"个人信息控制权",因此有必要对收集、利用、保存、传播他人信息的行为全面进行规范,许多国家先后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在立法模式上,根据是否以一部法律对公共部门和非公共部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进行规范,分为总括和分离两种模式.在立法内容上,"OECD劝告"曾确立个人信息保护的八项原则,同时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可具体化为五项权利.另外,对特定行业制定特别规定是普遍采取的做法.
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7-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