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5.02.010
试论行政合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从行政合同的契约本质考虑,诚实信用原则当然可以适用于行政合同;从行政合同的行政性来看,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行政合同有利于规制行政特权的恣意行使.对于历来强调国家的优越地位,缺乏对个人权利保护和平等地位尊重传统的我国,在行政合同理论和实践中倡导诚信原则更具意义.具体适用时,一方面要借鉴诚实信用原则在私法合同中的适用,另一方面更要注重诚信原则对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中进行公益裁量、行使行政特权时的有效约束.
行政合同、诚实信用、公益裁量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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