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3.01.005
现代行政视野中的事实行为 --行政环境、蕴含与诉讼
法治国形态伴随社会嬗变而出现的更迭,改变了行政法治的外部环境与内部机制,行政事实行为要素籍此凸显.事实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果但具有法律意义的公法行为,处于法无明文但又不失概括规范之际,是一种特殊的自由裁量行为.它与行政法律行为相对,两者在构成要件、法律效果及救济途径方面有本质区别,另一方面又是构成制度化的行政行为的两个基本元素,起主导作用的行为要素也就决定了该行政行为的整体性质.
行政事实行为、法律意义、制度化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要素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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