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964.2023.05.006
中国刑事印证理论的澄清与证立
印证是相互协同的证据之间多种关系的杂糅和笼统概括,其功能已经从最初的证据分析方法提升为一种强制性的证据规范,印证本身并不是导致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在中国"结论具有唯一性"的刑事证明标准之下,印证是实现此标准的必要条件.就印证与自由心证的关系而言,其是对自由心证的进一步限制和补充.在规范层面中国的刑事证明模式可以标识为"实质的印证"模式,而在实践层面可以将其理解为"形式的印证+实质的心证"模式.中国刑事证明模式未来的发展方向,应当是坚持印证主导和加强心证功能的两者兼顾.
证明模式、印证、自由心证、刑事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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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辽宁省法学会重点课题
2023-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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