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964.2015.06.012
传统与现代之间--民国覆判制度变化论析
覆判是民国时期高等审判厅(高等法院)对非正式法院判处的未经上诉或上诉不合法的刑事案件进行复核、对刑事重案错误的一种救济方式。其在民国时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覆判机构、覆判对象以及覆判形式等方面。这些变化是由于慎刑与司法公正思想的深入和民国政府对覆判制度关注点不同及相关法律的变化造成的。其变迁的历程是中国近代社会及司法改良的缩影。
覆判、高等审判厅、高等法院、兼理司法
D929(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4BZS03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QN-029;河南大学优博培育资助项目Y13160001
2015-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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