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964.2015.04.011
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设置的科学性--以《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为例
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是可量化的考核指标,用以衡量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其科学性决定了可行性,体现为设置主体和内容的科学性。设置主体应结合专家理性和大众民主,包括法学专家、政府、公众三方,凸显政府治理的多元化。设置内容的科学性体现在:积极行政理念下的服务型行政执法指标;权责一致要求的责任机制指标;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指标。设置内容尚有不科学之处: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对省级人大常委会的作用重视不够;评价体系中公众评价机制缺失。对此应修正设置以增强科学性。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设置、河南省、科学性
D921.12(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2YJC820009;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2013B057
2015-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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