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964.2008.04.016
论环境刑法立法的完善
环境危机是一种特殊的发展危机,是一种必须引起公众普遍关注的全球性危机.立法上的一系列的缺陷使得我们的刑罚无力应对环境犯罪的惩治,从而不能有效地发挥其最后一道屏障的作用.我们在立法制度上,应当采用集中立法和分散立法相结合的方案,对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做出修改,规定生态犯罪的危险犯,加大刑罚处罚力度,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环境刑法、立法制度、完善
28
DF468(经济法、财政法)
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072400450670
2008-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4-6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