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964.2005.01.027
试论条约前时代清政府对领水主权的维护
在不平等条约签订前,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集中表现为挑衅中国领水主权.面对这种非法挑衅,当时的清正府出于维护自身统治的需要,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实施强制引水制度,牢牢控制引水主权.严格管理湾泊的洋船.商船、兵船必须湾泊于指定地点,并接受严格管束.对外国船员行使完全的刑事管辖权.拒绝列强染指海上缉捕权.正是由于清政府采取了比较严厉的措施,在武力和封舱的威慑下,西方列强的挑衅活动不得不有所收敛,条约前时代的中国领水主权也因此而大体上保持了完整.当然,这种完整随时都受到威胁.嘉道年间,特别是鸦片战争前夕,列强挑衅中国领水主权的活动日益增多,预示着对中国领水主权大规模侵犯的时代即将到来.鸦片战争的爆发就是一个标志.自此之后,中国领水主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
不平等条约、领水主权、列强、清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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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9
2005-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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