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964.2004.02.008
关于我国民事强制执行机构改革的问题
当前法院执行难的问题一直被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关注.要解决这一难题,应当从改革民事强制执行机构入手,并根据强制执行权的性质建立起在法院系统内部的统一框架,把强制执行权分配给法院两个职责权能相对独立的业务部门行使,即把执行实施权归入司法警察部门,执行裁判权则由现在的法院执行庭行使.
民事审判、强制执行、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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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4(中国法律)
2004-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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