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916.2010.03.003
ADR与我国发展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纠纷的形式日益多元化,单纯依靠诉讼来解决所有纠纷已不现实,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已经成为时代需要,ADR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过程中备受关注.目前,在我国,不是发展ADR以替代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而是在法理之外,建立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明确ADR的法律效力,正确处理ADR诉讼的关系是前提.
ADR、纠纷解决机制、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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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中国法律)
2010-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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