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122.2003.03.013
非洲国际商法统一化与协调化
法律的统一化与协调化是当今国际社会法律发展的大趋势.非洲法律的多样性影响非洲各国之间、非洲国家与其他大陆国家之间贸易的发展,且阻碍非洲经济一体化目标的实现.非洲国家应毫不迟疑地排除不利于经济合作的法律方面的障碍,且应在经济合作的主要领域实现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与协调.在现实中,非洲各国通常采用统一法和示范法进行国际商法的统一与协调.此外,还必须重视比较法的作用.相对而言,非洲国际商法的统一化与协调化应首先在区域内进行,有些事项可在区域内和全球范围内同时进行.截至目前,非洲商法协调组织在非洲国际商法的区域性统一与协调方面成果最显著.可以认为,非洲国际商法的统一化与协调化之路是漫长的,主要任务只能由非洲人自己来完成.
非洲、国际商法、统一化、协调化
D9(法律)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6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