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62X.2019.03.018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增收效应分析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新战略,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途径.通过实地调查走访,本文基于769份农户数据并利用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PSM-DID),实证分析政策实施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结果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三产融合对农户家庭经营性收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效应,农村三产融合的发展有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基于研究结论提出:一是应积极地通过政策规划、补贴激励、创设平台等方式为农村产业融合主体的壮大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应充分利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渗透优势,更多地挖掘农业的多功能性,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同模式的融合方式;三是应通过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推行股份合作模式等多种模式建立科学的利益联结机制;四是应通过培育打造融合发展先导区、树立发展典型,开展示范引导,以增加农户了解认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融合模式、增收效应、PSM-DID模型
F323(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地规模化流转背景下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演化与创新研究"16CJY053
2019-04-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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