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62X.2016.12.019
论中国个人住房房产税法律制度的构建--以上海、重庆试点城市为例
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涉及国家税收改革和千家万户的利益。上海、重庆两市依据中央部署,2011年1月启动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工作,至今已五年有余。从健全财产税法律制度、促进社会公平分配、优化个人住房资源配置三个方面来看,当前在我国构建个人住房房产税法律制度具有必要性;同时,上海、重庆两市五年来的试点也为个人住房房产税法律制度构建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立法层级较低、缺乏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是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立法必须注意的问题。在分析上海、重庆两市住房房产税征收改革试点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法律制度应该做到合理界定应纳税房产范围,注重对个人住房存量房及新购住房的保有环节征税;尽快制定包含个人住房房产税法律规定的《房地产税法》;科学设计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制,采取幅度差别比例税率;完善个人住房价值评估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及不动产登记等制度;在健全监督制度的基础上,构建新型税收征管模式。
个人住房、房产税、房产税改革、财产税法律制度
D912.29(法学各部门)
2017-0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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