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62X.2015.12.014
对《侵权责任法》第35条第1项规定的法律经济分析
《侵权责任法》第35条第1项规定了在个人劳务关系中使用替代责任的形式.从法律经济分析的视角对替代责任形式进行解读可以发现,成立替代责任的两个基本条件是:责任人能够更好地控制和管理直接侵权人的行为;责任人具有更强的承担风险的能力.然而在个人劳务关系中,这两个条件一般很难满足,因而适用该规定就会带来一系列潜在的隐患.基于这一分析,重新回归到过错归责原则并采取连带责任的形式,可能是一个更优的法律责任制度设计.
替代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第1项、法律经济分析、过错归责、连带责任
D923(中国法律)
2016-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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