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62X.2015.01.009
论经济性特区治理体制变革失序的“核心行动者”逻辑
经济性特区作为中国渐进式体制转轨的活性载体,承载着“先行先试”的导引功能.近年来,经济性特区治理困境因经济转型而日益显现.要化解治理困境,必须实现治理体制的相适转型,从而动态地适应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的变化.然而,不少经济性特区的治理体制未能实现上述要求,内在表现为体制变革的失序,外在表现为向传统行政区体制的加速回归或滞后演进,这使经济性特区各生命期的原有阶段性体制效能难以发挥.在经济性特区治理体制变革的探讨中,应突破传统“结构研究模式”的思维局限,树立基于“核心行动者”逻辑的研究思维.鉴于地方政府作为纵向权力运行的“中间版块”已日益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这里的核心行动者一般指地方政府起主导作用的行政官员.在经济性特区治理场域中,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易陷入三重“锁定”之中,并易受制于四种制度效应,从而引致行为惯性的生成,这是经济性特区治理体制变革失序的内在成因.
经济性特区治理、体制变革失序、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行为惯性
D625(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经济性特区治理体制变革与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研究”11CZZ038;“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江苏协同创新中心资助;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资助
2015-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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