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62X.2014.11.017
传播邪教的犯罪化研究
邪教犯罪是威胁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颗毒瘤,邪教的传播是邪教犯罪产生的原动力,对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威胁.中国刑法对传播邪教行为的规制具有空白地带,导致了部分该类行为无法得到刑法的惩治.根据刑法社会危害性理论和抽象危险犯的理论,刑事立法应当将传播邪教的行为做犯罪化处理.
传播邪教、邪教犯罪、社会危害性、抽象危险犯
D924(中国法律)
2014-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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