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62X.2014.02.008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路径探析
无论从政府产生的原因、税收原则的逻辑,还是从当前中国社会发展阶段的要求来考虑,政府都应该承担起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体责任.政府只有向城乡全体公民提供数量相等、机会平等和体现人群差异的基本公共服务,才能有效实现自身的合法性.为顺利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应该对阻碍这一目标实现的旧体制、旧政策进行改革,并创新工作方法,引导全社会各种力量共同投身于这一事业之中.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责任、城乡二元结构
D630(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政府治理研究"10ZD&040;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11JZD030;吉林大学"985工程"项目阶段性成果
2014-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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