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62X.2012.02.017
论知识产权权利体系的解构与重构
知识产权权利体系的构建,是按照特定原则和逻辑关系将多项权利组织成相互联系的整体.知识产权体系化就是基于知识产权产生的历史、知识产权的功能等因素首先确定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然后揭示各权利的内在关联,再把各权利搭建成具有自洽性的整体.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权利客体不断扩展,权利种类逐步增加,权利之间的关系也更趋复杂.法定的知识产权体系为应然的知识产权体系研究提供了素材,应然的知识产权体系则为法定的知识产权体系完善提供了学理依据.重构知识产权体系需要在对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的同质属性的合理界定的基础上,从纵向权利分层和横向权利分类两方面将传统知识产权与新型知识产权纳入到统一的权利体系架构之中.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权利体系、新型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民法
D923.4(中国法律)
广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项目"广东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与保护制度的历史及发展趋势"X2FXN9100170
2012-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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