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62X.2008.06.054
试述汉代家族法对家庭关系的规范
@@ 一
家族法的产生,应该追溯到原始的氏族公社时期.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男系或女系大家族内部萌生的"家族法"还属于自发性质的习惯法,当时还没有来自外部约束的成文法.最晚到西周时期,才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家族统治网--宗法制度.陶希圣先生认为:"西周以前没有完整的宗法,封建制度(此指分封制)正盛的西周到春秋时代,也正是宗法的时代,而宗法乃是封建贵族的亲属组织.春秋时代以后,封建制开始瓦解,宗法制度也开始变迁."[1]2因此,自西周至秦汉,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上的政治制度被历史淘汰,但宗法观念和宗法组织并没有随着周代政治躯壳的残破而消亡,而是以一种次生的形态即以家长为本位的家族制度延续下来.
秦汉时期、竹简木牍、奏汉社会史、中国古代社会结构
K232;K877.5(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09-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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