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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462X.2008.06.051

两汉的宗族土地所有制与宗族的生产组织职能

引用
两汉时期宗族势力的重建和发展,与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尤其与大庄园经济的发展相同步.大土地所有者的土地来源一般有买卖、国家授赐、豪取强夺等几种途径.一方面,宗族势力依靠自己的经济、政治势力获得土地,形成规模越来越大的大土地所有;另一方面,大土地所有者又利用手中的土地作为团结宗族的手段,纷纷采取庄园经济模式,组成一个个宗族的社会经济集团.两汉宗族土地所有制成为东汉以后土地制度的重要形式,宗族组织在社会生产方面也逐步表现出重要的生产组织与保障职能.

两汉时期、宗族土地所有制、宗族组织、庄园经济

K234(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09-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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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462X

23-1049/C

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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