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62X.2006.05.027
试论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之完善
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历经半个多世纪,制定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方面的法规和部分相关法律.然而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还十分滞后,严格地讲尚处于一种非正常状态,远远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应该在现阶段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尽快颁布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包括社会福利法、社会救济法、社会优抚法等社会实体法,颁布与社会保障实体法相配套的并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资金保障、程序保障和组织保障的法律,在前两者的基础上,颁布一部完备的社会保障基本法典,进而形成我国完备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社会保障立法、农民工社会保障立法
D922.182.3(中国法律)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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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