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62X.2003.02.013
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的理论对接
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之间的原始的对接交叉关系,为我们借鉴犯罪理论、修正民事侵权理论与实践提供了可能.首先,在民法理论中用"侵权法"或"侵权责任法"替代"侵权行为法"更为合适,因为侵权与犯罪一样,都是某行为所致;其次,民事侵权责任的成立与犯罪的成立都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借鉴西欧大陆刑法理论认定犯罪的三步骤即构成案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的判断,有助于准确把握侵权责任的构成标准;最后,以教育改造为主旨的刑事制裁着重考虑的是犯罪人的主观恶性,而以恢复补偿为主旨的民事制裁应将责任的重心放在客观的损害程度上,所以,认定责任时不应拘泥于归责原则所反映的主现心态,归责原则应是一种诉讼证明的方法.
民事侵权、刑事犯罪、西欧大陆刑法理论
D923.3;D924.11(中国法律)
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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