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077.2021.04.005
西夏文草书《显扬圣教论·摄胜决择品》第十一之一考释
西夏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明确规定:"()"(般若)、"()"(唯识)、"()"(中道)、"()"(百法)和"()"(华严行愿)是番、汉、羌僧人成为座主必须完整解说的典籍,而"()"(唯识)经典就是其中之一,一定程度上保留了西夏官方佛教体系的特色,也反映了12-13世纪"法相唯识"经典在西夏的流传情况.西夏文译本《显扬圣教论》是存世极少的玄奘所译"法相唯识"经典之一,本文首次释读了西夏文《显扬圣教论》卷十七《摄胜决择品》第十一之一,并对西夏文草书加以厘定、录文、释读和校注,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西夏人对"法相唯识"类经典的理解方式和翻译手法,对西夏译玄奘所传"法相唯识"经典的全部解读和"法相唯识"思想于12-14世纪在中国北方的传播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佛教;西夏文;显扬圣教论;摄胜决择品;法相唯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西夏佛典选译和西夏佛教史研究"项目批准号:18CZJ006
2021-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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