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至民国时期甘宁青地区的典当业
典当业是传统借贷关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清朝康、雍时期,甘宁青地区的当铺数量开始增加,到乾、嘉时当铺数量已经相当可观;但同治回民事变后,社会经济遭到巨大的破坏,当铺大半歇业;清末民初有所复苏,但没有增加到清朝中叶时期的数量;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之交,该地区典当业彻底衰落。与清朝中期相比,民国时期随着典当业的衰落,典当业的当期缩短,利率增高,成为当时社会经济凋敝和金融枯竭的一个缩影。
甘肃、宁夏、青海、典当业、社会经济
F832.38(金融、银行)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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