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22.2006.05.013
我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政策法律环境与信用体系
@@ 近几年来,建立信用体系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渐得到了更多部门和企业的关注.上海于2000年率先出台了<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办法>,并于2001年根据试点情况对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2001年底深圳也出台<深圳个人信用征信及评级业务管理办法>;2001年”两会”之后,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2003年7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2003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8月北京发布了<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03年10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2004年3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政策法律环境、国家、信息管理、证券业协会、中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信用联合征信、信用分类监管、市场经济体系、企业信用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暂行办法、行政机关、信用征信、信用体系、通知
TP3(计算技术、计算机技术)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