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22.2006.02.007
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学定义研究--从技术视角向法律思维的转换
在信息网络中活动的主体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进而会形成"多元的安全观",这种多元的安全观所带来的矛盾不可能为技术所解决.因此解决信息网络安全问题,必须从技术视角向法律思维转换,看到信息网络安全是一种正当利益得到保障、不具备正当性的行为遭到禁止的状态.既有分析框架中的"数据安全"和"内容安全"的二分模式,也因其技术视角所导致的缺陷而存在修正的必要.
内容信息网络安全、正当性、利益、内容安全、数据安全
TP3(计算技术、计算机技术)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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