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商务欺诈犯罪的刑事法律界定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1122.2005.06.020

我国电子商务欺诈犯罪的刑事法律界定

引用
@@ 电子商务欺诈犯罪的刑法归属 关于电子商务欺诈犯罪的刑法定位问题,目前国内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电子商务犯罪与一般刑事犯罪存在不同特征(主体特定性、危害严重性、证据缺乏性等),加上现行刑事立法对电子商务诈骗犯罪的规定存在不足,所以认为应该修改现行立法,增设专门的"电子商务诈骗罪"罪名;另一种观点主张电子商务欺诈犯罪属于以计算机为犯罪工具实施的传统财产型犯罪,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能够成为一种独立犯罪类型的计算机犯罪.

电子商务、欺诈犯罪、计算机、财产型犯罪、诈骗犯罪、刑事立法、刑事犯罪、刑法、两种观点、犯罪类型、犯罪工具、定位问题、诈骗罪、严重性、特定性、缺乏性、罪名、证据、危害、特征

D9(法律)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1-4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信息网络安全

1671-1122

31-1859/TN

2005,(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