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22.2005.05.011
政府信息化为行业提供的保护空间有多大
@@ DVD的专利权争夺,思科与华为之间的法律诉讼,WAPI标准的论战,2004年末的地方政府软件采购事件,从加入WTO以来,我国的信息产业领域纷争不断,国内企业与国际产业巨头之间的直接冲突越来越频繁.我国的信息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相对的劣势,因此,打开贸易大门后,对处于相对弱势的信息产业,首要的是构筑保护空间,利用WTO的贸易规则提供给我们的保护条件,合理使用各种市场准入的手段,为信息产业发展提供一个相对有利的空间.电子政务建设的巨大投入和技术应用空间,无疑为我国的信息产业提供了一个发展的舞台.从国际领域看,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都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电子政务更被赋予了多重意义:一方面电子政务的指向是政府行政活动的信息化,另一方面要通过电子政务推动我国社会信息化的进程;电子政务还要承担牵引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重任.我国的信息技术企业寄希望于政府有更多的电子政务建设投入来支持产业的发展,同时还需要政府在市场准入政策上设置比较高的门槛,以保护我国的信息产业度过发展的幼稚期.总之,我国的信息产业对政府的保护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为此,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政府和政府信息化究竟能为我国的信息产业发展提供多大的发展空间,这是制订科学合理的信息产业发展政策和策略的基础和依据.
政府信息化、行业、信息产业发展、电子政务建设、市场准入政策、空间、保护、政策和策略、支持产业、行政活动、世界各国、技术企业、贸易规则、科学合理、技术应用、合理使用、国际竞争、国际产业、法律诉讼、发达国家
D6(中国政治)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