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22.2001.10.013
电子数据在证据法上的地位初探
@@ 电子数据这种全新的证据形式是随着在网络技术发展的基础上出现的电子数据交换形式而出现的.电子数据交换是指按照某种协议,把约定的具有一定结构的标准经济贸易信息,经过公营或私营的电子数据网络,在贸易伙伴的计算机与计算机之间进行电子信息交换和自动处理的系统.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所订立的合同就是电子合同.
电子数据交换、证据法、计算机、电子信息交换、自动处理、证据形式、数据网络、贸易信息、贸易伙伴、交换形式、技术发展、电子合同、标准经济、协议、系统、私营、结构、基础、公营
D9(法律)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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