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信管制的新规则及其管制趋势
@@ 1987年前,除个别成员国在推动电信改革外,欧盟没有共同的电信政策,更没有形成统一的电信市场.欧盟的电信改革始于1987年,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公布<开发电信服务和设备的共同市场>绿皮书,开放终端设备和增值服务市场,实行电信业的管理与经营分离,保留对语音电话服务和网络设施的垄断;第二阶段:把开放领域扩大至卫星、有线和移动通信领域,强化不同业务的替代竞争;第三阶段:按照WTO<基础电信协议>的要求,全面开放欧盟电信市场,但对普遍服务做了严格规定.欧盟电信改革的主要特点是:依法从事电信改革和业务分解;彻底实行政企分开和企业私有化,大力支持新运营商的发展,强化竞争;通过不同业务的替代竞争和对企业的经营、成本监管,限制主体运营商对固定业务的垄断行为.
欧盟、电信管制、新规则、电信改革、业务分解、电信市场、改革的主要特点、新运营商、移动通信领域、竞争、基础电信协议、企业私有化、终端设备、政企分开、网络设施、普遍服务、垄断行为、开放领域、经营、固定业务
F6(邮电经济)
2006-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9-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