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的逻辑演绎与实现机理
自治、法治和德治是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三者的相对独立和关系不畅使三者之间存在着自治行政化、法治人治化和德治空虚化的内部紧张.“三治合一”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乡村治理的“新常态”和总体性治理思维是“三治合一”的逻辑前提,三者“一体两翼”的支持关系及其实践是“三治合一”的逻辑过程,由善治到乡村振兴是“三治合一”的逻辑结果.“三治合一”的实现机理在于,坚持党政引领,探索自治形式;以抑恶维护正义,规范群己界限;以扬善培育共识,引导社会价值.
乡村治理、“三治合一”、逻辑、机理
D422.6(农民运动与组织)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新时代乡村治理创新的扩散机制和路径优化研究”;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广州推动党建引领制度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研究”
2020-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