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机制
生态文明是人类反思过去发展模式所提出的一种新型发展模式,在现实环境的压力与党和政府的共同推动下,其已被提升至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高度.司法环节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的关键一环,必须顺应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化、专业化等特性,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设立专业化的环保法庭,采取环境保护联动机制等新型司法保障机制回应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求.但在司法保障机制革新的过程中应注意与立法、行政的配合,并应在既定法律框架内寻求突破.
生态文明、司法保障、公益诉讼、环保法庭、能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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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6(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14-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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