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08.2012.08.018
论村规民约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独特功能
村规民约作为村民整体共识的反映和利益表达形式,源于乡土社会,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浓郁的草根特色。村规民约在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对整合乡村社会资源、内化村民思想观念、维持乡村日常秩序、优化村民生活环境、促进乡风民风淳化,有着独特的功能。
村规民约、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
D422.7(农民运动与组织)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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