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511.2012.03.002
评“国有经济退出竞争领域”论
针对“国有企业全面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观点,本文从巩固和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路径、中央一贯的方针政策、应对国际经济危机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客观条件等方面进行了驳斥,指出了以西方国家的国有经济比重为依据来调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有经济所占比重的现实危害性,阐述了国有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实质是提高国有企业的地位和竞争力。
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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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0.3(中国经济)
2012-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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