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自由·自己——花小文化的价值诠释
自然
"自然"这一概念是老子创造的,先秦并没有自然或大自然的概念,与之相当者是天地或天地万物.老子认为"道"是最高的实体所体现的最高的价值或原则."道法自然"是指道顺应万物的发展变化而不加干涉,以听任万物依其本性而自生、自长、自化、自成为法则,亦即因任万物按照"自己那样"而存在和发展变化.其中的万物自然包括教育的对象"人",老子所强调的是人与物依据自身的性质和规律而存在和发展变化,亦即不受外在人为因素的无端干预和任意牵制而独立自主,率性而为,自己成就自己.老子以人生命的本真状态与合理的生存状态为"自然",以对人生命的本真状态与合理生存状态的无端干涉和牵制为"反自然".因此也可以说"自然"是世间万物总体状态的和谐.
自由、小文化、价值、生存状态、老子、本真状态、总体状态、生命、概念、独立自主、道法自然、人与物、大自然、自生、先秦、教育、规律、干预、法则、对象
H31;H0
2017-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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