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284X.2016.01.048
识字教学可以这样教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强调:"识字写字是阅读和写作的基础,是1~2年级的教学重点."课标在第一学段的阶段目标中对识字还有这样一个要求:要让学生"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在具体建议中明确指出:要"引导他们利用各种机会主动识字".课标为什么要强调让学生"主动识字"呢?这是因为,知识必须通过学生主动建构才能获得.学生学习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学生是否积极主动参与学习,以保证对知识的主动建构.在培养学生主动识字方面,我有一些粗浅的想法,总结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
学生主动、识字写字、主动建构、主动参与学习、阅读和写作、知识、义务教育、学生学习、课程标准、课标、阶段目标、教学重点、语文、培养、基础、汉字
G42;G43
2016-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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