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6649.2014.05.002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br>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项目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09”135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财教”2011”287号)和《财政部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调整规定的补充通知》(财教”2012”2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专项管理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工业、信息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专项管理、支付管理、暂行规定、暂行办法、预算调整、验收办法、项目任务、通知、使用效益、实施细则、课题、管理特点、财政部、组织
F27;G32
2014-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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