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6649.2014.01.008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光伏产业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有关中央企业:<br>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推动光伏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持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建立支持光伏产业重点项目发展的合作机制。
兵团工业、信息化、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组织、光伏产业、重点项目、产业核心竞争力、计划单列市、转型升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项目发展、生产建设、合作机制、持续提升、产业重点、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
F40;F4
2014-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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