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监管治疗项目中不同的监管力度与疾病的康复效果
目的 精神分裂症病监管治疗项目中不同的监管力度与疾病的康复效果.方法:采用福州市台江区10个社区从2006-2011年分成A、B两组共计796人精神分裂症患者5年的治疗病历资料进行对照分析.结果:A组182人达到恢复原工作者占(67)36.81%,B组614人(116)18.89.%,两组间差异显著(P<0.01).达到上班但从事一般工作者,A组为(51)28.02%,B组为(153)24.92%,统计学无差异.需督促下工作或理家,A组为(43)23.63%,B组(76)12.4%,有显著差异(P<0.01).结论:提高社会对精神精神分裂症的认识、积极开展精神病监管,加大力度,给精神疾病患者更多的关注是非常必要的.
精神分裂症、监管力度、治疗、随访
R74;R39
2012-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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